新闻分类
 
 
内容详情
首页*玄武娱乐手机app*首页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5-02-13 06:03  

  首页*玄武娱乐手机app*首页。1月17日,喀什地区行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喀什地区行署副秘书长石德君对《喀什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喀什地区行署副秘书长石德君,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何晓燕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喀什地区行署副秘书长石德君从试点背景和试点政策的特点两方面详细介绍了喀什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就业形态、用工方式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灵活就业如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农民工以及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已成为城市就业的重要主体。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也支持“要支持城乡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内容。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试点,突破由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到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纳税扣除、金融产品扶持等政策红利,这也是新时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的体现,有利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地委、行署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喀什地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同时,积极申报试点城市资格,2024年1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喀什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将喀什地区列为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23个试点城市之一,喀什地区是新疆的唯一试点城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结合试点实施方案,2025年1月16日,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喀什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8日。今天邀请大家,共同召开发布会,主要是把《管理办法》做一个介绍和解读。

  为做好试点工作,我们充分借鉴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安居喀什提供支持,提高喀什的吸纳力、包容力,做到愿意来、留得住、生活得好。通过住房公积金“小切口”撬动“大民生”,带动全地区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住房保障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得到较全面的改革和提升,不断激发喀什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总结起来,喀什地区试点政策具有“四个灵活”和“六大红利”特点。

  “四个灵活”:一是缴存范围灵活。年满16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自主就业创业的各类人员,均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地域户籍限制。二是缴存方式灵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由本人承担,签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在喀什地区当年公布的单位缴存职工月缴存额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度,自主选择按月连续缴、按一次或分多次灵活缴存的方式。目前公布执行2025年7月前的月缴存额范围标准是,最低月缴存额162元,最高月缴存额5950元,每年6月底前会公布下一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的缴存额标准。还有,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喀什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包括后续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银、支付宝等多种平台渠道灵活缴存。三是身份转换灵活。灵活缴存人账户与单位缴存职工账户之间可灵活转换,也支持异地转移接续,将个人账户资金、信息一并转移,继续缴存。四是提取退出灵活。除租购房均可提取使用外,没有贷款、为他人担保、账户冻结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随时停缴、提取和退出。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可灵活提取的是以灵活就业缴存人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原先在单位工作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要按照单位缴存职工提取使用政策规定管理。

  “六大政策红利”:一是纳税扣除红利。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参照单位缴存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规定,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二是低息贷款红利。灵活就业缴存人正常足额缴存12个月后,购房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以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为例,公积金贷款较商业贷款每月少还190元,可节省贷款总利息近4.56万元。三是缴存补贴红利。对灵活就业人员开户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未提取或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当年缴存额可按照年利率0.5%的标准,根据缴存情况给予缴存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中。四是才俊双惠红利。对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以灵活就业方式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首次开户且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开户补贴;在喀什地区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80%的前提下,可贷额度可在现行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浮20%。五是购房优惠红利。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公积金缴存人购房给予价格优惠,对购买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好房子”的,也可以享受贷款额度适当上浮的优惠。六是金融支持红利。面向乡村经济多元化相关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从业人员,以及喀什古城和各县市周边文化旅游景区个体商户等人员,按照产业、行业创业融资需求,鼓励各家商业银行提供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信贷政策倾斜和金融增值服务等一系列稳业创业支持政策,助推乡村振兴、旅游优势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

  欢迎大家通过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喀什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查询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政策,也可以到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及各受托银行延伸服务网点临柜咨询。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竭诚为您服务,将与您共绘安居乐业的新篇章!让我们一起“青春留喀,住梦徕宁!”

  新疆日报记者就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灵活就业人员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交多少进行提问。

  喀什地区行署副秘书长石德君一一做了回答。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包括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新市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自主就业创业的各类人员。如:外卖快递员、送餐员、网约司机、代驾、保洁、保姆、网络主播、文创设计、独立艺人、零散雇工、临聘用工以及文化旅游、农林果牧等特色产业相关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也可以参照本办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可在线通过下载按照手机公积金APP或到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包括受托银行延伸服务网点)临柜申请开户缴存。

  关于缴存额: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当年公布的喀什地区单位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合计规定范围(目前2025年7月前最高5950元/月,最低162元/月),自主确定月缴存额。

  关于缴存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缴存使用协议,自主确定可按月连续缴存,也可按月缴存额的倍数一次或多次灵活缴存,当年最长可缴至次年的6月。灵活就业人员还要签订缴款委托收款协议,绑定划扣个人银行账户,通过在线或银行柜面等多种支付渠道进行自动或自主扣划缴款。

  疏勒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就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使用,能不能随时停缴进行提问。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何晓燕进行了回答。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租购自住住房、归还住房贷款。当然,没有公积金贷款、不存在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和个人账户未冻结的,可以随时停缴退出,提取个人账户内以灵活缴存人身份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部分。但是,以原单位缴存职工身份缴存转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部分(包括异地转入),还应按照单位缴存职工现行相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比如:灵活就业人员之前是在某单位工作并且开户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之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己又以灵活缴存身份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现在想停缴销户退出,那么以灵活缴存人身份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随时全额提取,但是在原单位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应封存满6个月后方可提取。

  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就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提问。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何晓燕进行了回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以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一年内购建自住住房、置换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首套房五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35%,五年期以上为2.85%;贷款额度最高7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比如:某男性40岁灵活缴存人在乌鲁木齐市购买了一套总价100万的新建商品房,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根据房屋总价、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等因素初步计算,他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是70万,贷款期限最长是25年。

  1.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即不是法院惩戒的失信人、近两年没有贷款连三累六逾期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等)

  2.开户正常足额缴存满12个月至贷款申请当月;(即开户缴存时间跨度和缴存月份都要满12个月)

  疏附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就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如何还款进行提问。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何晓燕进行了回答。在贷款额度的确定上,我中心体现“多缴多贷、长缴多贷、存贷挂钩”的原则,综合考量缴存情况、房屋总价、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可贷金额的基本计算公式是:

  参考可贷金额=(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借款申请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

  倍数是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月均缴存额合计小于1000元的,倍数为10;月均缴存额合计在1000-2500元之间的,倍数为15;月均缴存额合计大于2500元的,倍数为20。

  月均缴存额=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申请贷款时的累计缴存总额(不含年度结算利息、缴存补贴、转入部分)÷累计缴存月份数(含提前缴存数)。

  比如:某灵活缴存人从2025年1月开户缴存起至6月,每月缴存500元,然后从2025年7月到12月调整每月缴存2000元,2026年1月又调整每月缴存3000元,并在当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从2025年1月至2026年共13个月的缴存余额是500×6+2000×6+3000=18000元,其从2025年1月至2026年共13个月的月均缴存额是18000÷13≈1385,贷款倍数确定为15倍,其初步计算的贷款额度是18000×15=27万元。

  另外,贷款额度应在所购建住房总价的80%以内、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60%等等。

  下面我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月缴存额测算其对应的最高贷款额度,供大家参考:

  灵活就业人员取得贷款后,还要继续履行缴存义务,签订月对冲扣划还贷协议,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定期从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中划扣归还贷款本息。因此,灵活就业人员要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保证足额划扣还款,防止出现逾期,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喀什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就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优惠政策进行提问。

  喀什地区行署副秘书长石德君进行了回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以享受6项优惠政策,包括:

  1.纳税扣除政策。灵活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缴存补贴政策。灵活缴存人开户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在其销户前未提取或未办理过贷款的,其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新增缴存额(不含以单位缴存职工身份缴存转入部分),按照年利率0.5%标准,根据具体缴存情况给予缴存补贴,并计入其个人账户中。(在每年按公积金存款余额年利率1.5%计息的基础上,如果按照目前最高月缴存额5950元一次缴足1年,还可最高获得356元的缴存补贴,比银行存款划算。)

  3.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支持政策。对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首次开户且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开户补贴,每人只能享受1次开户补贴;同时,在喀什地区购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房屋总价80%的前提下,还可在现行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浮20%。

  4.助推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面向乡村经济多元化相关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从业人员,以及喀什古城和各县市周边文化旅游景区个体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产业、行业创业融资需求,鼓励各家商业银行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旅游优势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

  5.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消化存量、优化增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灵活就业缴存人购房给予价格优惠。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好房子”,对购买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适当上浮贷款额度,实现房地产企业、灵活就业缴存人互惠双赢。

  6.提供信用激励。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在社会相关领域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对灵活就业缴存人在金融服务方面给予支持。依托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和延伸服务优势,提供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信贷政策倾斜和金融增值服务。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获得同权共享、低息贷款、财富积累、减税增收、补贴奖励、购房实惠、信用提升、金融支持等多重实惠政策。总之,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好处多多!实惠多多!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竭诚为各位灵活缴存人做好服务!欢迎各位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共享保障,共享盛世!